校務治理與評鑑
1. 治理程序
本校依據「大學法」及「私立學校法」之規範及所賦予之權力,制訂「東吳大學組織規程」,以培育人才、研究學術、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並保障校園內之學術自由。
本校組織規程以「校務會議」為本校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之最高決策組織,校務會議下另設校務發展委員會、規章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分別提供校務規劃與發展之指導方針、研擬重要章則草案、審查年度預算案、審定年度預算修正案及對預算執行成效表示意見。
校務方面由校長綜理,副校長襄助;各單位依業掌內容管理相關校務運作事項,並依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作業;學校每年度以計畫管考方式考評單位執行績效,並以內部稽核方式檢核內部控制實施情況。
2. 檢核與管考機制
為確保教學與行政品質,本校針對不同項目業務,規劃檢核與管考機制,表現優異者擇優表揚,未能符合標準者列入改善輔導項目,追蹤後續、積極修正。
除了內部品保機制之外,本校也定期接受外部考評,包括校務評鑑、系所評鑑及 AACSB ( 國際商管促進協會 ) 認證,由外部公正單位認證本校辦學成果與績效。
風險分析與內控制度
1. 東吳大學SWOT->SOAR 分析
過往本校以自我條件及外部環境評估結果進行校務發展策略規劃時係以SWOT 分析為主,111 學年度更進一步發展為SOAR 分析,強調改變組織現狀的積極性和可能性,以透過尋找新的資源來創造優勢。
根據SOAR 分析結果,訂定出本校最佳之校務發展模式,做為新一期程之校務發展焦點。
2. 風險因應策略
本校根據SWOT 分析與SOAR 分析的結果,盤點出有關校務營運與永續發展面臨的重大議題,將之分為「治理面」、「學術面」及「永續面」三大面向並提出相關因應策略。在策略實踐上,則依據校內學術、行政單位的專業與執掌,規劃出可順應高教變化之校務發展計畫,配合教育部獎補助、校內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等,將東吳大學的資源與特色整合,發揮高教功能,培育優秀人才、善盡社會責任。
因應策略的實踐,由本校教學、行政單位依據專業與業務職掌執行,配合校務發展主軸提報子策略,訂定關鍵成果(KR) 並編列執行預算,且逐年滾動式修正。藉由此目標規劃、執行、檢討、修正的循環過程,應對大學發展所面臨之威脅與挑戰。
3. 內控制度與資訊安全
內控制度
本校除了依照人事規章,建立內部組織架構並載明各級主管之設置、職稱、職權範圍、聘( 兼) 任、解聘及解任等事項外,為合理保障營運效果及效率之提升、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規之遵循,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由學校訂定,經學校法人董事會會議通過後實施,內容包括:人事、財務、學校營運之作業程序、內部控制點及稽核作業規範。凡有關學校各職能業務事項及作業均依照內部控制制度辦理,並以內部稽核方式檢核內控制度之有效程度,衡量學校營運之效果與效率。
內部稽核
本校依教育部「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第 15 條規定,於校長室配置專任稽核人員 2 名,並成立內部稽核委員會,聘請相關領域或經驗之教師擔任委員。每學年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用以檢核內部控制實施狀況,並適時提出改善建議及追蹤改善情形。稽核計畫及追蹤改善情形完成後,作成稽核報告陳報校長,副本併送監察人查閱。
111 學年度本校受稽核單位包括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研究發展處、社會資源處、國際與兩岸交流事務處、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等 9 個單位,共稽核 60 個作業,各項被稽核作業大多符合作業規範,但基於使各項作業更趨完善之態度,給予 11 項改善建議,受查單位接受建議 10 項(90.9%)
資訊安全
為確保本校資訊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通訊安全,有效降低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導致之資訊資產遭竊、不當使用、洩漏、竄改或破壞等風險,特建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 ISMS)以針對業務資料落實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完整性 (Integrity) 與可用性 (Availability) 之保護;另,本校制定資安及個資相關法規,並透過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內外部稽核,強化教職員生對於校園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的意識,並落實於各項校務運行中。111 學年度未發生任何教職員工及學生個資外洩及投訴事件。
教職員職涯發展與訓練
1. 人才聘僱
本校作為上千名教職員工之職場,對於人才於本校就職的各個職涯階段,皆有設置相關規則、辦法,除落實公平,也保障每一位教職員的權益。於日常業務中恪守尊重多元、包容平等之原則,積極與各單位、各層級的教職員互動溝通,並透過教育訓練與轉調、輔導機制提升員工能力、適才適所。另外,校內設有教職員福利委員會,增加教職員工之情誼交流,創造友善職場,使教職員皆能安心於本校就業。
2. 教職員工職場權益保障
本校招聘教職員工重視性別平等,男女同工同酬,並以完整的薪資結構,公平給付。對於在職之教職員,依其身分提供適切之輔導措施。
新進教師
每年度定期辦理「新進教師暨創新教學研習活動」,為新進教師介紹學校人事、教學研究資源及相關法規,並安排業管單位詳盡說明,藉由此項活動協助新進教師儘快適應學校、瞭解校內資源與應用,並與其他同仁交流互動。部分因故未能參與實體研習活動之新進教師,則以影片、文件等方式進行說明,確保資訊完整交流。
在職教師
對於在職教師,學校定期舉辦教師教學專業成長活動、補助教師組成教學社群、並針對教師之研究計畫及升等之申請等事項,設有專責單位提供協助。
新進職員
每年度辦理新進人員之教育訓練,由各單位介紹新進人員須知,並協助解答於工作中所遭遇之困難,提供分享與交流之機會。
在職職員
本校鼓勵同仁於工作之餘,積極提升自身能力;除人事室每年固定辦理之教育訓練,也有各單位依其業管開設講座或是課程,各類課程屬性包括專業課程、核心提升、法令課程、行政職能及新人導引,本校職員每學年度應完成 12 小時之教育訓練課程。111 學年度本校共開設 240 堂教育訓練及講座,本校職員每人平均上課時數為 16.79 小時(註)。
同仁能力提升
本校鼓勵同仁於工作之餘,積極提升自身能力 ; 若同仁就讀本校各學制學位,皆享有學費或學分費之減免優待,若於推廣部進修課程,則酌收課程費用之半價。同時,學校制定在職進修辦法,以支持同仁安心進修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學位。
除了專業能力的精進,本校也鼓勵同仁提升外語能力並參與相關檢定,特制定「東吳大學提升行政人員外語能力獎勵暨補助要點」,提供校內英、日語自學資源及推廣部課程,也依同仁參與通過檢定的情形給予獎勵。
身心健康保障
針對全體教職員工,學校依循政府法規並制定更完善的實施計畫,維護全體員工之職場身、心安全。為保障本校教職員工健康及安全,防止職業災害,自 104 學年度起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相關法令,辦理全校性專任教職員工健康檢查,除每三年辦理一次全校性免費健康檢查外,亦每年提供編制內及長期約聘僱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補助額度(勞工健檢項目優先)。
另,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亦有提供教職員心理諮商、職安醫師門診等服務,並不定期辦理身心健康的相關講座,關懷同仁的身心理健康。
此外,有關女性同仁生育階段之需求,本校亦有法規給予適當保障。相關政策均定期自評成效並改正缺失,以營造良好友善之職場環境。
職涯發展輔導
對於行政同仁之職場生涯,訂定校內輪調機制及輔導制度,適時協助同仁探索職涯方向,解決職場困難,安心為學校貢獻心力。
另,本校設置有「東吳大學教職員工暨其子女就讀本校獎勵辦法」,透過學雜費減免獎勵,除了可鼓勵教職員(含子弟) 積極進修、就讀本校,亦降低教職員工負擔。
建置溝通管道
每學期舉辦由校長主持之知行座談,邀請一、二級單位主管、秘書及行政人員參與,針對校內行政事務提出建議,並由相關業管單位提出回覆,以促進單位間的溝通與合作。另依法規定,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勞資會議,讓同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福委會制度
本校設有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與外部廠商合作,給予教職員工優惠選擇或活動補助。此外,福委會不定期辦理市集、旅遊活動,讓同仁們在忙碌的工作之餘也能放鬆心情。
2023 年 5 月 9 日、10 日,分別於兩校區辦理東吳市集活動,邀請餐車、廠商到校設攤,為本校教職員生的校園日常增添溫馨與趣味。
3. 教職員申訴機制
若教職員於職場遭遇損害權益之情事,則可依其身分別向「東吳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或「東吳大學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由申訴評議委員會於期限內針對受理之案件進行評議,並做出評議決定,以評議書通知案件相關人員。本校對於評議書內建議之補救措施,亦應立即採行。若教職員工對於評議決定不服,仍可經由再申訴或是訴訟保障權益。
學術倫理
作為學術機構,遵循學術倫理之原則為本校對於教師、研究人員及學生的嚴格要求;除依循教育部之相關規定,本校亦有訂定校內法規,並以科技工具等方式強化落實。
自 106 年起,本校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 26 點、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 6 點及「東吳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推動教師與研究人員完成學術倫理課程研習,而本校教師若申請、執行研究計畫,或是撰寫文章,也須遵循研究倫理之規範。
為具體落實協助教師審查學生學位論文,預先防範抄襲舞弊等情事,學校採購線上偵測剽竊系統—「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嚴格把關論文品質,建構相關審查機制。Turnitin 為目前全球使用率最高的偵測剽竊系統,主要是可以上傳個人論文檔案,於幾分鐘之內自動計算出與本文有相似文字( 片段) 的百分比率,挑出該段內容及可能的原始出處,協助學生、教師及研究人員自行偵測其文章的原創性,並有助於提升論文的可信度。
另,本校教學資源中心亦於 Taiwan LIFE 台灣全民學習平台開設磨課師課程「大家來練著作拳」,授課對象不限於校內教職員生,亦包括社會大眾。課程由法律系章忠信助理教授主講,以推廣著作權法為目標,並以案例講解方式帶入著作權相關議題。
利害關係人溝通
1. 利害關係人鑑別
本校依據校務運作各環節中之參與角色,鑑別出七類利害關係人,各類利害關係人與東吳大學的關係緊密而互相影響。本校針對利害關係人以問卷方式調查其所關注之議題及關注程度,並依本校永續報告書之構面分類、整併,本年度持續以 15 個重大主題進行永續報導。
學校建立的主要目標即為提供專業優質教育,培養社會優秀人才,學生權益受學校決策保障,而學生行動也會對校務運作產生影響。
教職員為校務運行的重要人員,由教職員各自發揮專業,方能營造優良學習環境;學校則致力保障教職員工之工作權益,善盡雇主責任。
家長是支持學生入學學習的重要力量,關注學校作為教育機構之相關績效與成果,包括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等,也期待學校能供學生良好學習環境與輔助。
與東吳大學建立共好合作,是大學社會責任實踐的重要夥伴。由學校端提供專業資源,與社區共同解決問題,開創社區發展的新氣象。
校友對外代表東吳培育專業人才的成果,對於企業、社會的貢獻也會使母校感到與有榮焉;作為母校與業界間的連結,校友的反饋將成為學校精進之參考,而學校也會是校友在就業、進修過程中之強力後盾。
學校所培育之專業人才,不論是就學期間實習,或畢業後就業,都是企業的一員,企業關心人才專業能力,而企業對於學校的評價也可能影響學校學生未來求職。
政府機構透過各項獎勵、補助計畫,監督大學校務運作及辦學成效,大學積極發揮高等教育機構功能,培育可貢獻國家、社會之專業人才。
學校建立的主要目標即為提供專業優質教育,培養社會優秀人才,學生權益受學校決策保障,而學生行動也會對校務運作產生影響。
教職員為校務運行的重要人員,由教職員各自發揮專業,方能營造優良學習環境;學校則致力保障教職員工之工作權益,善盡雇主責任。
家長是支持學生入學學習的重要力量,關注學校作為教育機構之相關績效與成果,包括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等,也期待學校能供學生良好學習環境與輔助。
與東吳大學建立共好合作,是大學社會責任實踐的重要夥伴。由學校端提供專業資源,與社區共同解決問題,開創社區發展的新氣象。
校友對外代表東吳培育專業人才的成果,對於企業、社會的貢獻也會使母校感到與有榮焉;作為母校與業界間的連結,校友的反饋將成為學校精進之參考,而學校也會是校友在就業、進修過程中之強力後盾。
學校所培育之專業人才,不論是就學期間實習,或畢業後就業,都是企業的一員,企業關心人才專業能力,而企業對於學校的評價也可能影響學校學生未來求職。
政府機構透過各項獎勵、補助計畫,監督大學校務運作及辦學成效,大學積極發揮高等教育機構功能,培育可貢獻國家、社會之專業人才。
2. 利害關係人溝通
3. 利害關係人與重大主題
本年度之永續報告書持續以校務運作說明及重大主題報導等兩面向進行,首先針對利害關係人問卷調查結果,統整出 26 個利害關係人所關注之議題,依據利害關係人關注程度與議題對於校務營運之衝擊影響,篩選出 20 個重大主題,將性質相近之議題整併後,歸納為 15 項重大議題,分類對應至永續報導的五大構面,並將於後續篇章進行相關資訊揭露。
4. 價值鏈衝擊
外部聯盟
國內聯盟
為提升學校能見度及彰顯高教價值,本校積極發起、參與大學聯盟,以及響應外部倡議活動。2012 年,由本校首先邀請北部 8 所私立大學組成優九聯盟,其後陸續有學校響應加入,因此於 2016 年更名為「優久大學聯盟」,運作至今已十餘年、成員學校有來自北部、中部共 13 所私立大學,聯盟定期召開校務相關之委員會,交流辦學理念與成果,相互借鏡、學習,發揮私校之高教影響力。此外,本校也參與國內高教相關團體如社團法人臺灣高等教育學會、臺灣校務研究專業協會擔任團體會員理事、臺灣綠色大學聯盟等,與國內其他學校交流、相互學習,精進辦學及校務發展。2023年 12 月,本校與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簽署「大學永續發展倡議書」,並承諾推動「健全大學治理」、「發揮社會影響力」、「落實環境永續」,以推動 SDGs 為己任,持續發揮影響力。
國際交流
為拓展學生國際視野、鼓勵學習交流與合作,本校長期與多所國際大專校院簽訂合作協議,除了鼓勵本校師生赴外研修,也提供豐富學習資源接待來自各地的優秀人才。
截至 2023 年底,本校共與境外 39 國/ 地區(亞洲 16,美洲 5,歐洲 16,大洋洲 1,非洲 1)369 所,包含國際 232 所(亞洲 119、美洲 38、歐洲 68、大洋洲 6、非洲 1)及大陸 137 所大專校院建立「合作協議」,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學校進行雙聯、學生交換、來校研修、專班、營隊、學者互訪等形式之實質交流合作。,提供學生更多元赴外學習選擇。此外,本校也參與多個國際組織,強化學術交流網絡,並汲取各校國際化成功經驗,應用於本校之國際交流事務。